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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4日電)強冠公司販售黑心油品引發國內食安風暴,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以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將餿水油製成「全統香豬油」,下游有173家廠受罰,以1罪1罰,兩人各被判20年。 法院判決指出,葉文祥及戴啟川違反食安法及涉及加重詐欺罪,其中食安法部份共有173家受害廠商提告,2人犯173罪,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,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,15年不得易科罰金。 至於將回鍋油、下腳料、動物屍油、劣質魚油、混有皮革油的飼料用油等煉製成餿油,以每公斤26至30元賣給強冠公司的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被依違反食安法、加重詐欺及槍砲罪,合併應執行12年有期徒刑,併科罰5萬元。 業者施閔毓違反食安法及加重詐欺罪,判刑8年;強冠公司違反食安法,判罰新台幣5000萬元。 屏東地院表示,屏東地檢署送給院方的起訴書是285家受害廠商,但到案做筆錄的只有173家,因此,法官以173家受害廠商來量刑,依各家廠商受害程度不同,1罪1罰。 全統黑心油引發食安風暴,被告在檢方偵辦時還辯稱「能將垃圾變黃金是業者的本事」,不過,檢方仍以「民眾吃下肚的油豈容回收油等劣油」為重點,以詐欺罪及違反食安法的「不得偽攙」將葉文祥、戴啟川及郭烈成等人起訴。 法官在審理時,葉文祥及戴啟川並不否認如果消費者知道「全統香豬油」是用劣油煉製,將不願意購買,但否認向郭烈成等人購買劣質油。 法官以強冠公司明訂酸價標準,如果購買的原料油超過酸價標準就需退貨,而強冠檢驗郭烈成的油,已超過公司明訂的酸價標準卻沒退貨;再根據郭烈成、強冠員工等證人證詞,證明葉文祥和戴啟川都知道向郭烈成所買的是「劣油」,因此,以加重詐欺罪及違反食安法重判葉文祥、戴啟川和郭烈成等人。10407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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